惡犬傷人、遛狗不拴繩、隨地排泄、街頭狂叫……近年來,不文明養犬以及由此引發的矛盾沖突頻頻引發社會關注。為凈化城區人居環境,保障公共場所市民安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積極采取措施,開展不文明養犬現象治理。
印發《關于文明城市管理“十個一律”的通告》,明確規定“不準遛狗不牽繩、放任寵物亂排泄糞便,不準攜帶寵物進入公共場所”,在市民中有針對性散發,廣泛開展宣傳;由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監察大隊聯合市公安局城管警察大隊組成工作專班,從6月13日開始,對城區范圍內公共場所遛狗不牽繩、放任寵物狗亂排泄糞便等行為進行勸導,同時對流浪狗進行清理。
截止目前,共發放《通告》1000余份,勸導不文明養犬行為70余次,治理活動初見成效。下階段,城管執法部門將繼續加大巡查力度,實現治理工作常態化,不斷引領市民講究衛生、遵守秩序,努力提升松滋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